来信举报长兴岛泰禾大城小院项目开发商:上海禾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兴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预售商品房销售过程中,预售资金没有依照住建部(建房[2010]53号)第9条规定全部进入监管账户,巨额预售资金被其用各种手段骗取截留挪用,致使建设资金断链,项目即将烂尾。
泰禾公司在预售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弄虚作假,通过如下手段擅自骗取截留挪用预售资金,
1) 在售楼处设立非监管账号的POS机,让客户直接刷卡转账,对客户隐藏入账账号信息。
2) 未向房管局申请,自行要求个人房贷银行修改放款账户为非监管银行的账户。
3) 在销售初期就直接提供和监管账户相同户名但不同银行的入款账号,让客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转账入非监管账户。
对于开发商违规违法作为,业主们自发做了一些初步的统计。 158户反馈记录中至少106户业主反映他们的入款账号和预售合同上监管银行不匹配 (详见附件1)
根据初步统计信息,其中一个资金去向为开发商在上海其他银行的账户,如工商银行尚嘉中心支行,招商银行 上海银行,工商银行万象城支行等。
同时通过以上手段也有大量资金进入了非开发商自有的账户,其中主要有 上海郜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丰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丰苗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
附件2,3,4 为开发商提供的POS机刷卡进入非监管账号的记录。
附件5,6 是开发商要求房贷银行修改放款账号的证据
附件7 为一位业主提供的详细证据和说明(联系我本人也可以)
恳请相关部门根据业主提供的线索,派驻审计等相关职能人员,彻查开发商的违规违法行为,弄清资金去向,对已经发生的违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追回被违法挪用的必要的建设资金。同时建立本地区预售资金的监管办法。
对于未进监管账户的资金统计,贵司可协同监管银行调取其总入账金额,结合网签商品房套数,计算出逃避监管的总资金。
对于该开发商自2018年1月就存在并一直实施的违规违法行为,崇明房管局并没有任何监督,没有发现和纠正,处罚的动作,还请领导查实。
附件下载地址:
如果您需要核实其他相关信息,请随时来函来电告知,谢谢
2020.5.6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40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开发商挪用商品房预售款项,不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可责令停止预售、责令补办手续、吊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可处以罚款。
http://www.mohurd.gov.cn/fgjs/jsbgz/200611/t20061101_159005.html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纠正,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http://www.shcm.gov.cn/cmmh_web/html/shcm/shcm_xxgk_zcfg_gfxwj/Info/Detail_1448219.htm
对于预售资金的强制规定和处罚办法,也参考陕西省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