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奉贤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

文件名称:上海市奉贤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奉贤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文件编号:沪奉房管〔2016〕12号文件状态:有效公布日期:2016-03-02 施行日期:2016-03-02

关于加强奉贤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有效防止商品房交易风险,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
益,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水平,增强监
管效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上海市房
地产转让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区实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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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长兴岛泰禾大城小院烂尾项目处置的疑问和建议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114号提案“关于重视处理本市住宅楼盘烂尾风险问题的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

第三条 健全完善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市房管局指导我区房管部门加强项目后续预售资金监管,会同金融监管部门,研究制定预售资金监管示范文本,强化预售资金监管,明确监管主体、监管责任、监管范围,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工程建设。示范文本将在全市统一使用。

自专班介入处理长兴岛泰禾大城小院楼盘烂尾问题已经过去一年半了,但市级或者区级的预售资金监管规范文件一直都没有发布,业主数次催促,崇明区房管局李科学一直答复:“ 正在走流程”。而在这期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于 2021年1月28日发布了 沪自贸临管规范〔2021〕1号 加强自贸区的预售楼盘预售资金监管。

本市的奉贤区房管局在2016年就已经出台了 沪奉房管〔2016〕12号《上海市奉贤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奉贤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 来完善奉贤区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

中央住建部下发的建房〔2010〕53号 第9条,国务院下发的国办发〔2013〕17号第5条等多个中央文件也是三令五申的要求 “各地区要切实强化预售资金管理,完善监管制度;尚未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地区,要加快制定本地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业主非常不解,为什么崇明区的预售资金监管规范文件会这么拖延,迟迟不发布?

沪自贸临管规范〔2021〕1号 第四条 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选择纳入新片区管委会监管银行名单制管理的银行机构作为项目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的开户银行。

建议崇明区政府和烂尾项目处置专班参照自贸区尽快发布类似的预售资金监管规范文件,文件中明确要求崇明区的预售楼盘新申请的预售证都需要把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开户在崇明区本地的银行,这样就可以非常自然的在后续的预售中排除掉失职的不受欢迎的银行作为本项目的监管银行。

请区政府和专班加大处置力度,不要再畏首畏尾,必要时使用行政命令等手段,救人民于水火之中。

业主 HQ

链接1: 临港新片区加强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管指导意见

链接2: “关于重视处理本市住宅楼盘烂尾风险问题的建议”的政协提案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