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大城小院南区质量预看房存在多项违法违规的问题

来件反映崇明长兴岛泰禾大城小院南区开发商组织的于7月15日至21日质量预看房存在多项违法违规的问题。

1) 沪建规范联〔2024〕9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 开展质量预看房的前提条件是完成分户验收并醒目位置张贴报告。
据了解,该开发商本次并未完成分户验收,现场也没有张贴任何一张分户验收报告。不具备开展质量预看房的条件。
并且实际考察发现,室内门窗卫生间 地下车库等存在多处未完工内容 装修和建设进度远远没有达到预看房的标准。
2)该开发商几乎没有安排人员陪同业主,只是给了业主表格,让业主自行查看。
3)电梯的地下一层和二层都被开发商封住,导致业主无法顺利查看规定中表格三中规定的地下室等公共部位。
4) 地下车库严重漏水,积水严重,墙面塌方钢筋裸漏,多处横梁断裂,千余处贯穿性裂缝。严重威胁了业主看房时的安全状况,不符合沪建规范联〔2024〕9号,第四条第四款对于开展质量开展预看房安全前提的要求。

基于以上问题,请建管委依法制止开发商不合法的质量预看房行为,责令其整改,推进工程进度,完成分户验收 ,完成地下车库的漏水积水的整改,在项目符合开展质量预看房的前提条件 并可以保障业主安全后再开展相关活动。

最终裁决!

维权近三年,感觉自己快要穷尽了所有自己能接触到的手段了,

比如给督查组 督导组 巡视组 巡察组 市长热线 区长热线 打电话 发邮件 发挂号信。每天到互联网督查+ 填一次表格
到住建部 司法部 银监会 国家信访局 财政局 银监局 城管局 税务局 房管局 住建委 住建局 长开办各种折腾
建网站,蹭房产税和大V微博热度卖惨,参与媒体报道,上电视上报纸抛头露面。
甚至托邻居的私人关系给人大 给政协 给高层领导送信访材料…

这次 感觉已经是我个人能达到的最高层级了。 最终裁决!HQ最后的倔强

行政复议申请全文:

继续阅读最终裁决!

向上海市房管局 市住建委履责申请

请邻居们下载附件 完善个人信息, 打印 签字 并附上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自行向如下地址单独寄挂号信, 信封上注明: 履责申请 字样

市房管局 挂号信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6号楼 上海市房管局 收 邮编 200125

市住建委 挂号信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收 邮编 200003

请注意,这次不是信访! 之前咱们一直在走的信访渠道被各种不回复 乱回复 乱转发 不接待 粗暴应对。他们有恃无恐,因为信访行为不可诉… 现在咱们搜集好了材料可以走法律程序了,请邻居们务必参与! 另外,请您收到回复后保存好具有法律效力的回复文件。

邻居们通过这个渠道,也可以给到区里自上而下的巨大的压力和推动力。

附件:第一组(市房管局)

第二组(市住建委)

法律赋予了我们提出如下申请的权利,如果它们不履责或者不回复 都将会被法律制裁

本人作为上海市预售商品房购房人以及因制度缺失预售资金被开发商违法挪用而造成楼盘烂尾长期无法收房的受害者,有权申请你机关尽快履行法定职责:
1) 尽快按照中央要求制定上海市预售商品房资金监管办法。
2) 投入充足的行政资源尽快妥善解决因你机关失职而造成的楼盘烂尾问题:崇明长兴岛泰禾大城小院。
3) 严肃处罚违法挪用预售资金的开发商。

望你机关如所请,切实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利。

著名不动产律师王才亮律师也支持我们的行动

要求上海市委市政府解决烂尾楼处置期间购房人居住困难的问题

两千余户购房人于2018年网签购置了崇明区长兴岛泰禾大城小院的预售房,合同约定应于2020年3月至7月交付,但由于预售资金被违法挪用,造成工地停工建设停滞,实质烂尾多时。
崇明区政府在群众信访要求下成立烂尾楼处置专班,但几次复工尝试均告失败,短暂象征性复工后又因缺乏资金再次彻底停工,崇明区政府处置进展缓慢,交付遥遥无期。

楼盘烂尾对2000余户上万群众个人生活造成了灾难性的影响:
由于上海市限购严格,很多家庭为了置换,需要卖掉原来的住房来购买预售房,烂尾楼处置期间不但需要继续偿还高额的银行贷款,还需要承担难以负担的租房租金,一家老小经常因租房到期被迫搬家。
极大的精神和经济压力让一些购房人在长期维权后需服用抗抑郁药物来维持自己的理智。
年轻人因为烂尾而婚礼延期, 老人因无处养老遗憾离世,夫妻因烂尾而感情破裂,孩子因烂尾无法正常入学,在这个充满负能量的事件中,充满了各种人间悲剧。
请市委市政府本着维护社会稳定的初衷,重视这个严重民生问题给购房人带来的影响,推出相应的安抚措施,例如:推出免费或者低价公租房供受影响的困难群众居住,直至烂尾问题解决,房屋交付。

继续阅读要求上海市委市政府解决烂尾楼处置期间购房人居住困难的问题

上海市奉贤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奉贤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

文件名称:上海市奉贤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奉贤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文件编号:沪奉房管〔2016〕12号文件状态:有效公布日期:2016-03-02 施行日期:2016-03-02

关于加强奉贤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有效防止商品房交易风险,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
益,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水平,增强监
管效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上海市房
地产转让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区实际,通知如下:

继续阅读上海市奉贤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奉贤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

对于长兴岛泰禾大城小院烂尾项目处置的疑问和建议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114号提案“关于重视处理本市住宅楼盘烂尾风险问题的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

第三条 健全完善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市房管局指导我区房管部门加强项目后续预售资金监管,会同金融监管部门,研究制定预售资金监管示范文本,强化预售资金监管,明确监管主体、监管责任、监管范围,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工程建设。示范文本将在全市统一使用。

自专班介入处理长兴岛泰禾大城小院楼盘烂尾问题已经过去一年半了,但市级或者区级的预售资金监管规范文件一直都没有发布,业主数次催促,崇明区房管局李科学一直答复:“ 正在走流程”。而在这期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于 2021年1月28日发布了 沪自贸临管规范〔2021〕1号 加强自贸区的预售楼盘预售资金监管。

本市的奉贤区房管局在2016年就已经出台了 沪奉房管〔2016〕12号《上海市奉贤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奉贤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 来完善奉贤区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

中央住建部下发的建房〔2010〕53号 第9条,国务院下发的国办发〔2013〕17号第5条等多个中央文件也是三令五申的要求 “各地区要切实强化预售资金管理,完善监管制度;尚未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地区,要加快制定本地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业主非常不解,为什么崇明区的预售资金监管规范文件会这么拖延,迟迟不发布?

沪自贸临管规范〔2021〕1号 第四条 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选择纳入新片区管委会监管银行名单制管理的银行机构作为项目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的开户银行。

建议崇明区政府和烂尾项目处置专班参照自贸区尽快发布类似的预售资金监管规范文件,文件中明确要求崇明区的预售楼盘新申请的预售证都需要把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开户在崇明区本地的银行,这样就可以非常自然的在后续的预售中排除掉失职的不受欢迎的银行作为本项目的监管银行。

请区政府和专班加大处置力度,不要再畏首畏尾,必要时使用行政命令等手段,救人民于水火之中。

业主 HQ

链接1: 临港新片区加强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管指导意见

链接2: “关于重视处理本市住宅楼盘烂尾风险问题的建议”的政协提案的答复

国务院互联网+督查 填写指引

感谢邻居们的帮助, 我们在国务院的信访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 链接

下面我大概写一下如何在电脑上填写这个投诉 (也可以手机微信小程序填写,可以在文章最下面找到进入微信小程序的路径)

首先 打开 互联网+督查 网页链接 https://tousu.www.gov.cn/dc/index.htm

往下滑动鼠标,找到”我要留言”,选择地方,这时可能会要求登录或者注册。 注册后继续填写。

在标题处,填写

举报上海市委住建委渎职 上海市至今没有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 导致预售房烂尾

在正文处,填写

住建部建房2010 53号,国办发2013 17号等多个中央文件数次要求:“各地区要切实强化预售资金管理,完善监管制度;尚未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地区,要加快制定本地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但上海市委拒不执行中央文件要求,至今未制定本市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致使崇明泰禾大城小院等楼盘预售款被违法挪用,长期烂尾。
理财周报14年7月《上海嘉定烂尾楼背后..》上海电视台20年6月新闻透视《预售楼盘交房难..》等多个媒体公开报道都曾直接指出上海市缺乏资金监管政策的问题,但都石沉大海。上海市在房地产监管上刻意纵容以期推高本市地价,以杀鸡取卵的方式推高市土地出让财政收入。烂尾楼盘崇明泰禾大城小院2016年土地出让溢价率高达229%,三倍多的土地成本使开发商不堪重负,导致系统性风险,上海市的房地产监管政策缺失是根因。请中央查实上海市相关单位的渎职,敦促其妥善解决重大民生灾难

然后提交即可。
内容部分,邻居们当然可以自由发挥,自己认为该怎么写就怎么写.
坚持不懈,让中央看到我们受到的委屈,一定会有效果的。
感谢邻居的大力协助! 交房后我请大家吃饭!

邻居们也可以用国务院微信小程序来填写,具体路径在微信 “我”界面>> 支付>>城市服务 >> 政务综合>> 国务院>> 选择 第一个“互联网+督察” 或者 第二个“六稳六保” 来填写

您也可以参考这个视频

要求上海市委市政府拿出土地出让金溢价部分解决烂尾楼盘问题

崇明区长兴岛泰禾大城小院实质烂尾一年有余,2016年该楼盘土地出让溢价率高达229%
上海市政府收取了巨额额外的溢价土地出让金但却没有承担起足够的责任:
辖区机关单位对于楼盘间歇停工,楼盘农民工讨薪之类的问题不管不问,任由情况恶化最终烂尾,负有直接责任。
极高的土地出让金是导致开发商资金周转极度艰难,从而不惜违法挪用预售资金的直接原因。
上海市未执行住建部2010 53号文;国务院国发办2013 17号文精神制定本地预售资金监管政策也是导致开发商有漏洞可钻,违法挪用巨额预售资金得逞的主要原因。
在市民看来,市政府是开发商的合伙人,政府出地 开发商出人,忽悠预售购房人出钱来盖房子,而风险全部丢给预售房购买人承担。
合伙人应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使用土地出让金溢价部分来解决烂尾问题的诉求合情合理。
近期上海市连续出台沪建房管联2021 48号,129号禁止开发商非理性竞价拿地也是因为政府已经认识到了高溢价对于购房人利益的极大损害。
由于历史的政策缺失,新政策出台前已经出现的由于高溢价造成的烂尾,市政府应该拿出足够的资源,基于社会稳定的角度,不忘党的初心,用多收的钱为民众解决重大民生问题。

回声:

有邻居的信访已经拿到市委的回复,还请邻居们加油,把我们的声音传到高层领导的耳朵里。

向中央巡视组举报上海市委、住建委拒不落实中央重大决策 导致 预售楼盘烂尾的问题

尊敬的中央巡视组,

来信举报上海市委、住建委 在长达10年期间拒不落实中央国务院和住建部多次强调的重大决策,拒不制定上海市的预售商品房资金监管制度,对房地产预售资金放任自流,导致辖区内预售商品房资金被违法挪用,上海市崇明区长兴岛泰禾大城小院预售楼盘长期延期交付,即将烂尾的问题。

上海市委、住建委违背六稳六保精神,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假落实、虚落实、打折扣、搞变通,有令不行、不作为、慢作为,严重侵害了群众合法利益。

中央住建部2010年颁布的建房〔2010〕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第9条,国务院2013年颁布的国办发〔2013〕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第5条等多个中央文件数次要求:“各地区要切实强化预售资金管理,完善监管制度;尚未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地区,要加快制定本地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继续阅读向中央巡视组举报上海市委、住建委拒不落实中央重大决策 导致 预售楼盘烂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