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央巡视组,
来信举报上海市委、住建委 在长达10年期间拒不落实中央国务院和住建部多次强调的重大决策,拒不制定上海市的预售商品房资金监管制度,对房地产预售资金放任自流,导致辖区内预售商品房资金被违法挪用,上海市崇明区长兴岛泰禾大城小院预售楼盘长期延期交付,即将烂尾的问题。
上海市委、住建委违背六稳六保精神,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假落实、虚落实、打折扣、搞变通,有令不行、不作为、慢作为,严重侵害了群众合法利益。
中央住建部2010年颁布的建房〔2010〕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第9条,国务院2013年颁布的国办发〔2013〕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第5条等多个中央文件数次要求:“各地区要切实强化预售资金管理,完善监管制度;尚未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地区,要加快制定本地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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