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说了一些成果,当然也会有很多失败的努力, 下面HQ 就说说自己不开心的事让邻居们开心一下。
1) 到12345投诉市住建委不作为,没有建立上海市预售资金监管制度。
这个工作废了很大劲,基本上每次投诉都会被转到崇明区房管局。 后来根据洪大佬的建议,去掉小区的信息,最终被市房管局接受处理了,但整个过程中没有接到什么电话回访。 为了关闭这个投诉,市房管局比较随便的回了几个字,大致意思是:
国务院/住建部的通知 在上海只能拿来做个参考,我们要把上海特色的不监管政策坚持到底
这个回复也让我认清了不升高层级是不会有结果的。
2) 排除盛京银行。
我个人其实对盛京没那么反感,他最多算是个刑满释放人员,而开发商直接就是正在逍遥法外的罪犯。盛京的做法也只能认为是商业行为。 既然大家一致的反对盛京,为了尽快推动项目,我也想办法反盛京,提供协助排除掉它。
毕竟我们至今也没拿到过一个纸片上写着”盛京”两个字,挖盛京的信息,先挖出了”中信信托”的15亿贷款,并请求soso帮忙在沟通会上提出要求确认是否和盛京为同一笔,确保小区没有其他大的债权人。泰禾开始说:应该不是同一笔… 第二次改口说是同一笔… 最近盛京自己证实确实是通过中信信托发的债,我才放下心来。
19年资金困难的时期,让开发商拿出35%的自持资金是不可能的。所以基本上能确定盛京违反了房地产开发贷的432规则。 然后它又肯定没有履行开发贷的贷后监管责任。
这样我们就可以到银监举报他了,对吧? 但是困难是我们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盛京放过贷… 就算闭着眼瞎说,银监也需要让你说清楚你到底举报盛京哪个支行…
介于前期获取到的大连银行的监管协议上写了该协议终止需要签订新的协议,那么我们就有理由去房管局申请政务公开新的协议,没有的话也要区房管局帮忙去跟大连银行或者开发商要。但房管局直接给了个”没有该文件”的回复。。。
咱不能就这么放弃了吧,请求soso继续帮助在沟通会上提,说服掌握公权力的人,毕竟这个工作是在给政府提供子弹。但此时他们和盛京的谈判已经结束了…
3) 公布并执行崇明区的预售资金监管文件
排除盛京的另外一条路,就是我一直在主张的崇明跟奉贤学习,尽快制订出台崇明区的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在办法中规定 “开发商申请预售证时需要提交其和本区注册的银行签订的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公开执行后,对所有开发商一视同仁,新申请的预售证都要这么办,这样就可以合理合法合规的排除掉在崇明没有分行的盛京来做新预售证的监管银行了。
对于实现这个目标,主要渠道一个是打电话发邮件给崇明房管局(很多邻居可能听过我录的喜马拉雅音频),另外一个就是12345 信访投诉区里未执行住建部国务院通知要求,制订本区的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当然也会告诉他们: “人家奉贤都有,为什么你崇明没有?”
折腾下来,区房管局一直推脱说正在制订,还在完善,后来干脆说我们的政策只是内部执行,不会公开发布… 对于合理排除盛京的条款,区房管局也一直说没有效力 出台了也没用… 没用没关系啊,你出台个文件表明个态度可以吧? 无奈啊…
后来看到邻居拿到的信访回复说文件已经制定了,我又去努力了一次,还是这个结果…
4) 未完待续… 未完待续…
我的监管协议是陆家嘴信托